汉王科技在2月2日发布招股意向书时透露,2009年7月18日,汉王与苹果公司(Apple)达成协议,将“i-phone”商标转让给苹果公司,协议金额为365万美元(约合2490.46万元人民币),目前已经全部到账。
2004年,汉王在中国注册“i-phone”商标,当时苹果公司还没有推出iPhone手机,汉王当时的想法是将该商标用于推广旗下的一系列手机产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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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类: 产业资讯科技报告 | 通信电子数码计算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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